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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7-18
希望今天遇见你
街道,食肆,医院,步行街,商场,超市,银行,广场,KFC和M记,我在炎热拥挤的街道上晃着。这个城市到处都有很多人,可是没有你。也许你根本就不在这城市工作。希望今天遇见你。
喝着所谓又新又优惠的麦旋风,新瓶装旧酒,鄙视之。忘了让他们不加冰,可恶。楼上的和一MM坐一桌的彷佛是你。校服小朋友呢,觉得自己仿佛也回到中学时代。第一次遇见你时,我们都没有穿校服呢。
不久前陪一失恋朋友走在湿漉漉的校园。失恋的人被虐的属性通常会爆发。于是想起这本书——《希望今天遇见你》,推荐给他。又记起曾扮作不知你对我的利用和嘲弄,在课室在饭堂在网上,希望天天遇见你。
课堂上,坐在你前面一排的座位,翻开这本书——感谢你的出现,丰富我年少纯白的岁月——当下觉得很煽情,和你说起的California Dream在心里响起,成为华丽丽的背景音乐,自己像捡了个大便宜,轻飘飘的!
为啥现在看,觉得很烦闷很啰嗦……插图也很拙。情境的力量真是可怕。但是,还是希望今天遇见你。
我想确信自己曾因自卑有过勇气、梦想、成功和骄傲。我还会认为上天是宠爱着我的。
如果今天遇见你,会不会说好久不见你还是很帅?还是怎样地沉默?很害怕有时出现过的这种感觉,出门,走在路上,周围很多人,却知道他们与我无关。不过,我通常会继续走自己的路。这样就会忘记孤单和迷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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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4-11
春光映画
朋友说,东邪西毒那一句:在我最好的时刻,却没有和我最爱的人在一起。刺激她了。想当年我也对这句话印象深刻。现在看终极版只是感叹他们出色的演技和他们年轻的脸庞而已。最好的时刻,如果我终于遇到了最爱的人,那么那一定是我最好的时刻。我坚信。
在阴郁潮湿的春天,我总盼着耀眼热辣的夏天;在刺眼炎热的夏天,我又开始盼着风凉气爽的秋冬。没错,在寒冷干燥的秋冬,我会盼望温暖湿润的春夏。有这样的心态的好处是,日子总有盼头。
只是今年广州的春天好像特别的阴郁,特别的漫长。我变得没有心思幻想夏天凉爽的裙裾。更不要说那遥远的冬天毛绒绒的围巾。于是,我意识到春天总会过去,然后又会回来。而我的细纹出现了,就无可避免地变成皱纹。再也不能回到当初。我能够做的就是把每段时光都变成最好的时刻。
于是,这个春天我比别的春天更爱木棉。我有时候想,也许春天的天空并不是看上去那么阴沉,只是有了火红的木棉的衬托而已。
我会想起初中课室旁的木棉。某人为某人数木棉。那时候不觉得春天有多阴郁,也不觉得木棉有多火红。我只是想快点长大,快点长大,快点到我最好的时光。但是现在,我总是怀念那时候无暇无知的脸庞,花瓣般的掌心,温润的掌心,他给我的我记得的我拥有的时刻,可惜那时候我从来不知道,那是多么好的时刻啊。
当时我不知道,所以,结果我拥有的是最好的回忆。如果当时知道了,我就拥有了那最好的时刻吗?回忆总是天衣无缝。未来总是变成回忆。我总是盼望着未来。为什么我不能认为现在的我就是最好的,无论遭遇如何,无论境况如何我都是最好的?
今天,我一大早就发现,春光终于明媚起来了,春风也终于和煦起来了。我不由地感叹,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刻。我不能错过。于是我写下上述文字,以此为证。当然,在广州,这也意味着春天就要转身,夏天就要上场。夏天的话,一想起那腮红般的晚霞,我就很兴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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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0
好想大声说喜欢你
关于动慢,记忆里搜索到最前的是圣斗士。小学一年级吧,中午播完的时间正好就是中午上课的时间,幸好我家离学校很近。记得那时候,一等结束音乐刚响起,星矢那个飘飘的棕色头发一出现,我就往学校跑,踏着铃声进课室。估计因为这样,我小学才进得了田径队。
但是,圣斗士,后来我才承认它的经典。在我心目中,最早承认的经典是灌篮高手,港译男儿当入樽。那时10+,豆蔻年华。我直到现在还依稀记得,当时男儿当入樽以及篮球运动大热的情形。对我来说,灌篮高手才是,冷酷,狂傲,帅气,霸气,完美,洒脱,梦想,热血……这些词语的启蒙老师。
我喜欢他们全部,因为欣赏那跃动在平面的美,也因为怀念那些纯白的脸孔和青草色的年月。
直到现在还记得,初中,那个阳光明媚的中午,餐桌上,爸妈很认真地问问我,想不想考重点高中,然后考大学,如果作了决定,就要认真学习。他们说我已经长大了,要自己做决定,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。
于是,我做决定了。在我做决定的那十几秒钟内,看着脚下,窗格在地板画着规则的影子,但是耀眼的阳光突破格子的界限在闪闪发光。
我心里想起的是樱木他们的高中生活以及他们的理想——这是我当时做决定的唯一凭据。因为我想要的就是那种有理想可以为之努力,那种有无数可能,不断挑战未知和自我的生活。
当时的心情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,一直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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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3-12
树抱树,树抱树
我选择一个糟糕的天气出去。天空早已涌起密云……我说,正因为天气不好,所以我们要更出去走走,给自己带来好心情。在寒风中发抖,搂着彼此依旧冰冷的手臂。我说,这会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的。我知道,回忆本来就是天衣无缝的,就算是痛苦的,以后我也可以骄傲地对自己说,Baby,I finally got itover.
中山纪念堂。树抱树下。我不禁感慨万分:究竟要付出什么才换来了千年的拥抱、千年的缠绵?游人寥寥。满园的大树张开了满目的苍翠遮住了天空的阴翳。清凉的空气漂浮着白兰的清香扫除了城市的喧哗。
想起了高三我写的那篇文章,一棵树和一栋楼的lovestory,最后死去的树和楼。老师读完那个故事后,整个教室寂静了好几秒,那几秒钟好像乐章中的休止符,文章中的破折号……
瞬间,掌声不知道首先从空气中哪个分子裂出来。接着空气中所有的分子都反应了。好像烟花突然盛开,潮水突然涨满,群鸟突然惊起,交响乐突然全奏,掌声持续了很久。
他们被我的故事感动了,我被他们的掌声感动了。
到现在,每当我再想起那篇文章。我还是很感动,为高三时候写的用来感动自己的东西,为了仿佛到现在还听到可以听到的掌声。我让他们坚持了很久,最后他们还是在彼此的怀抱死去。
我以为这样的爱情最感人,可是现在我看到了两棵拥抱了好久好久,活得很好很好的树……这里每一棵树都那么老,甚至经历了数百年,可是也只有一棵树可以拥有另一颗树。
我想起,大话西游里,朱茵说,如果不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,让你做神仙也不会开心。如果不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,再活多数百年,又如何?如果不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,站得再稳,长得再高,活得再久,又如何?
为什么总有人不敢坚持自我?生命的短暂和自己的独特还不足以带来勇气吗?







